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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品应使用合理策略延长专利保护期2022-03-01 08:56:20

药品研发平均要经历10~15年的研发周期。而且药品研发需要投入人力资源和资金,但是在我国一项药品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仅为20年。为了使得企业的投入和回报相平衡,生物医药企业可以通过一些合理的方法来延长药品的专利保护期。

企业申请的专利首先不能与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相冲突,其次要配合企业的产销计划。首先,生物医药企业应该了解其专利的研发进度,生物医药产品必须要确保试验数据达到安全稳定并满足相关的行业标准再流入市场。其次,也需要注意同行业中其他医药企业的研发成果,避免自己研发的产品被竞争对手提前申请。最后,企业应该对研发产品的生产上市作出合理的时间规划,尽可能地使专利申请与药品注册进度同步进行,满足产品的市场需求。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只有20年,到期后需要公开相关的技术,但是商标权在注册后可以持续拥有。因此生物医药企业可以提前对高质量专利的药品进行商标注册,并使药品在行业中获得良好的口碑,在专利到期后,仍然利用商标的品牌优势在消费者中形成行业领跑者的企业形象,继续抢占市场,获得收益。利用优先权 国外多数生物医药企业将优先权制度作为构建专利网、加强和延长专利保护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当既有优先权日又有申请日时,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开始计算。所以生物医药企业在首次申请专利时,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先权,在权利期限临近结束时,提交在后申请。这样既能够回避现有技术,又可以将自己专利的保护期限先后延长一年的时间。
 
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选择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有意外效果的窄范围或个体发明。在判断选择发明的创造性时,相比其选取的公开技术,需要该发明达到无法预测的“质”或“量”的变化。药物通式化合物中包含的化合物不胜枚举,研发企业很难将所有的化合物申请专利。所以医药企业可以对已经公开的通式化合物进行选择试验来合成尚未申请专利的化合物,在达到专利法申请专利的标准后,对选择发明的化合物申请专利。生物医药企业既可以对本公司的现有技术使用选择发明的方式,来延长现有技术的专利寿命。同样可以对其他公司的公开数据,使用选择发明的方法对竞争对手形成制约。因为在选择发明的保护范围内,现有技术的拥有者如果实施该选择发明,仍需发明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仍构成侵权。
 
出自《后疫情时代生物医药产业专利布局现状分析与建议》作者李晓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