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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瘤病毒与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在恶性黑色素瘤的应用2021-10-18 10:02:36

一项Ib期临床试验评估了T-VEC与ipilimumab联合治疗恶性黑色素瘤的效果。该研究于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筛选了21名先前未接受过全身治疗(或距最后一次辅助治疗时间≥6个月)的不能手术切除的 IIIB-IVM1c 恶性黑色素瘤患者,最初给予 TVEC瘤内注射,起始剂量为1×106pfu/ml(每次不超过4 ml);4 周后改为每 2 周注射一次,剂量为 1×108pfu/ml(每次不超过4 ml)。T-VEC第4次给药时开始给ipilimumab,以3 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每3周1次,共给药4次。T-VEC则持续瘤内给药,直到患者出现完全缓解、所有可注射病灶消失、疾病进展,依据最新的免疫相关反应标准(irRC)或者出现药物不耐受。

主要研究终点是剂量限制性毒性事件的发生率,包括任何治疗相关的 4 级以上溶瘤病毒感染肿瘤细胞后能够激发局部和全身的抗肿瘤免疫反应,炎症因子的释放刺激肿细胞表面PD-L1的表达,其与T细胞表面的PD-1结合,产生免疫抑制作用。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能够阻断 PDL1与PD-1的结合,重新激活抗肿瘤免疫反应。T细胞的激活受正向和负向的调控,正常机体能够维持两种调控方式的动态平衡,既保证机体对病原体的正常免疫反应,又能防止自身免疫病的发生。肿瘤组织能够通过激活T细胞抑制性信号通路,阻止T 细胞的活化。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与 T 细胞表面的抑制性协同刺激分子结合,阻止其与负性共刺激分子配体结合, 从而解除免疫抑制的作用。增强溶瘤病毒引发的抗肿瘤免疫反应。因此,首先局部注射溶瘤病毒,激活全身抗肿瘤免疫反应,增加CD8+T细胞的浸润,同时促进PD-L1的表达,然后再给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将会大大提升反应率。
 
不良反应、4级以上的免疫性皮炎或内分泌疾病以及3级以上免疫相关的不良反应如肺炎、胰腺炎、肾炎、葡萄膜炎和血管炎。在 Ib 期阶段并未观察到 DLTs的发生。26% 患者发生 3~4 级治疗相关的 AE(16%归因于 T-VEC, 21% 归因于 ipilimumab)。该试验的ORR为50%,约为OPTiM试验中ORR的2倍,也高于单独应用ipilimumab的III期试验中的ORR。该试验中22%的患者达到了CR,而且1年后仍为CR;而在ipilimumab单药治疗的III期临床试验中仅1.5%的患者达到CR。该研究的DRR为44%,而OPTiM试验中 DRR 为 16%。

该试验的 18 个月 PFS 和 OS率分别为50%和67%。研究人员还对肿瘤组织进行了免疫组织化学检测,进一步探究肿瘤微环境的变化,发现在应用T-VEC治疗后,肿瘤微环境的CD8 +T细胞较基线水平显著增加,并且这种变化在疾病控制较好的患者中更为显著。
出自《溶瘤病毒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在恶性黑色素瘤中的应用》作者张晓,李幸,汪治宇审。